1、建设项目基(略)
企业基本信息
**美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略)L | 建设单位法人:谢玟琪 |
符佑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省**市**美安科技新城美平二街5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美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
(略)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31-C3831-电线、电缆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美安科技新城美平二街51号 |
(略) 纬度: 19.96557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国家高新(略)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略) |
海高新环审〔(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略)L001Y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55 | 运营单位名称:**美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略)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美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略)L | 验收监测单位:**千飞琪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
(略)MA5REF9L75 | 竣工时间:(略) |
202(略) | 调试结束时间:(略) |
2024-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略)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略)com/gs/detail/2?id=40527yjo8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电线电缆28万km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电线电缆28万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线电缆(略)。 | 实际建设情况:电线电缆主要通过拉制、绞制、包覆三种工艺来制作完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挤塑废气:集气罩(略)(排放高度20m)。 2.拉丝废气:集气罩+引至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20m)。 3.油烟废气: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25m)。 4.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或包装袋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置于室内,非取用状态保持密闭;挤塑过程均处于封闭挤塑机内。 5.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同排入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6.①生活垃圾:厂房分散设(略),厂内设置大容量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分类收集; ②餐厨垃圾:食堂设置密闭收集桶,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日产日清; ③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存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④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略),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进行防渗,设置带盖危废(略),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挤塑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引至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15.5m。 2.拉丝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引至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15.5m。 3.餐饮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30m。 4.项目塑料颗粒放置于室内,非取(略),包装袋保持密闭,挤塑过程(略)。 5.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略)污水管网。 6.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厂房分散设置若干个小型生活垃圾收集桶,厂内设置大容量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食堂(略),单独(略),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日产日清。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化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
挤塑及拉丝废气排放高度变为15.5m,油烟废气排放口高度变为3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危险废物暂存间、拉丝液池及冷却水池须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废间内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略)。 2.建设单位对厂房四周的裸露地、绿化用地、道路两旁进行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起到降低噪(略)。 3.①制**全操作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②规范化危险废物储运流程,填写相应转运联单及台账;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略)④制定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库,配备满足突(略)。 | 实际建设情况:1.危险废物暂存间、拉丝液池及冷却水池须进行防渗处理。危废间内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可以容纳暂存间产生的液态物质。 2.建设单位对厂房(略),绿化植被长势良好。 3.项目已制**全操作规章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教育,项目已配备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要求的应急人员、装备和物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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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指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级标准要求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餐饮废(略) | 2024年4月22-23日,在项目废水接入(略)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 | 项目以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为30m。 | (略)3日,食堂正常作业期间,对油烟净化装置出口开展监测。监测期间,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浓度为0.7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38mg/m3。 | |
2 | 低温等离子装置 | 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及臭气浓度分别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要求。 | 项目挤(略),处理(略).5m高排气筒(DA001、(略))排放。 | (略)3日,试运营期间对挤塑废气废气出口开展监测。DA001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30mg/m3、氯化氢<0.9mg/m3、臭气浓度1318,DA002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16mg/m3、氯化氢<0.9mg/m3、臭气浓度1737。 | |
3 | 低温等离子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 | 拉丝收集后经低(略),排放高度15.5m。 | 2024年04月22-23日,试运营期间对拉丝废气出口开展监测。DA003排(略).46mg/m3。 | |
4 | / | 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及臭气浓度分别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要求。 | 项目塑料颗粒放置于室内,非取用状态下,包装袋保持密闭,挤塑过程均处于封闭挤塑机内。 | 项目(略)3日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厂界最高点浓度为0.392mg/m3;厂界各监测点位氯化氢浓度无明显差异,均小于0.05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最高点浓度为0.73mg/m3。厂界各监测点位臭气浓度无明显差异,均小于10。 | |
5 | / | 厂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项目塑料颗粒放置于室内,非取用状态下,包装袋保持密闭,挤塑过程均处于封闭挤塑机内。 | 2024年04月22-23日,项目开展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03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合(略) | 项目厂界噪(略)(GB123(略))表1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 | (略)3日现场监测时,无雷雨天气,最大风速为1.1m/s,气象条件符合现场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厂界噪声值最高为55dB(A),夜间厂界噪声最高值为4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及时做好清运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须分别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间须采取相(略),并设立警示标志。要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台账,每年向环保部门报送年度危废处置计划。 | 项目配备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高性能铜加工材生产基地项目公辅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高性(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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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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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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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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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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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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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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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略),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略),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略)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