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略)二期建设项目 (年产2000吨酱香型白酒) 竣工环境保护(第一阶段)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略)二期建设项目 (年产2000吨酱香型白酒) 竣工环境保护(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省**市**名酒工业园区(**市茅台镇尧村村)
竣工时间:本项目第一阶段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完成第一阶段工程建筑,2024年3月试运行,于2024年5月开始了环保验收工作。本次验收范围仅涉及《(略)二期建设项目(年产2000吨酱香型白酒)“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阶段工程,主要包括:制曲车间1栋、临时办公室等主体工程,配套环保治理措施以及其他公用工程,预计年产4000吨曲药,剩余建设内容待后期建成后另行验收。
调试起止日期:(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验收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略)验收监测报告.pdf 2.6 MB ,
附件2: **九暹酒业竣工环境保护 (阶段性) 验收意见.pdf 392.0 KB ,
附件3: 九暹检测报告.pdf 856.4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