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PY-(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24]09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拍卖方式出让PY-(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宗地内的具体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规划文本和《拍卖出让文件》;宗地出让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地率(%)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价增幅(万元 /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PY-(略) |
**大道西段南侧 |
(略) (21.52亩) |
商业用地 |
40 |
1.0—2.5 |
≤40 |
36 |
≥25 |
1076 |
2 |
1076 |
备 注 |
1、现状基础设施条件下的净地出让(竞买申(略))。 2、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需由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全额付清。不能按时支(略),自滞(略),每日按迟(略),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略),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无(略),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该宗地原为农用地报批,竞得人在缴(略),一并缴纳耕(略).741(略).4556(略),代缴金额计入最终保留价。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略)。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在**县境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略),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略). 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竞买资格要求按照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34号、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国有建设(略),即通过**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登录方式详见出让须知)。凡在**市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最(略)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略)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6时30分(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报名截止时间为(略)6时30分。
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
2024年7月24日16时00分(PY-2017-42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略)。
(二)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略)资格审查。经审查无(略)。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联系人: (略)
数字证书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9(略)
承办方联系人: (略)
**县公共**(略)
**县自然**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