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龙华区新坡镇仁里村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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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卜茂村:广场铺装 361.8 平方米、巷道铺装 333.2 平方米、 人行道铺装
320.6平方米、原有广场地面铺装修复 146.5平方米、 植草砖铺装 440.7 平方米、古漫道修
复 125.3 米、挡土墙 175.6 米、防护隔离带 175.6 米、人行桥 1 座、休闲座椅 6 个。2.云庵
村:2 条生产道路,为 A、B 线。路线全长约 312.2 米,其中 A 线 282.2 米,为新建彩色混
凝土压花路面,路宽 3.5 米;B 线 30 米,为新建彩色混凝土压花路面,路宽 1.5 米。3.仁台
村:植草砖铺装 286.3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华区新坡镇仁里村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华区新坡镇仁里村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
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
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也视为同等
有效证明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售后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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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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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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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海棠龙海风情小镇海丰村公建 1#-11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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