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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宜宾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意见的公告

四川宜宾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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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略)

(略)我市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宜府发〔2021〕4号),建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略)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委办〔(略)要求,结合前期管控成效,在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基础上,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拟对**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现将具体更新内容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建议意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的规定,结合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发布推进情况,为使成果尽快应用,时间紧急,公开征集意见时间缩短为7日。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7(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邮寄地址:**市赵场街道**江南路东段109号,**市生态环境局,邮编:(略)(信封上请注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邮件:(略)@qq.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的请反馈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附件:1.**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

2.**市2023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说明


附件1 **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pdf
附件2 **市 2023 年生态环境准入(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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