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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系列专题活动策划及物料制作等相关服务公开比选的公告

四川成都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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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拟对2024年成都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系列专题活动策划及物料制作等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

2024年成都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系列专题活动策划及物料制作等相关服务

二、比选项目内容

(一)提供文明倡导、传统节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网入格等系列活动的策划、执行、宣传辅助服务。

(二)辅助文明倡导系列活动。协助开展文明先锋、文明家庭、文明公益等主题倡导示范活动4场。

(三)辅助文明培育系列活动。协助2024年“文明四季 节日新风”“我们的节日”系列示范活动5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网入格区级示范活动1场。

(四)辅助打造精神文明宣传品牌。开展市级以上媒体专题综合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

服务时间为合同实际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

三、比选项目要求

全程对执行机构进行监督,如执行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或不能按时间节点提供服务、所提供服务和质量与协议约定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场地搭建出现事故,由相应执行方自行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经费按照合同签订(40%)、中期(40%)、尾款(20%)三次拨付。在支付中期款、尾款前,网信和文明建设处将进行考核,总分100分。90分(含)以上足额支付该次款项;60(含)至90分的,按分数对应比例支付该次款项;低于60分的,党群工作部可不支付相关费用且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服务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四、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比选申请人;

5.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参加比选申请人之间无股权、人事关系。

五、项目费用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年度预算控制总价不超过47万元。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

****17: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126.com。点击登录查看初步审核比选申请人条件。初审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初审不合格的,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初审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比选评审小组将在比选评审会时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参与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需按照《比选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密封章(或报价比选申请人公章)。前来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党群工作部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比选申请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限

****14:00—14:30(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10楼1029B前党群工作部网信和文明建设处(成都市****

七、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14:40(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10楼

八、联系方式

项目比选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2024年成都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系列专题活动策划及物料制作等相关服务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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