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发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
上海水发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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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水发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60% |
挂牌价格 | 3042.564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山东农发、水发神农和上海资管等产业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水发字[2023]147号),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水发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权托管给点击登录查看。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点击登录查看均为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权托管协议》,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海水发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给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有权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召集权、查阅权、提案权、质询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管理权益及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权转让权等财产权益。根据《水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决议》,水发集团同意由点击登录查看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