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略)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
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内容:淘汰原有燃煤锅炉,新增 1 台 0.7t/h 燃油锅炉,本项目不改变公司原有白酒生产工艺和产能。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8月0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略),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略)。
附件1: 1、醉河酱香锅炉技改项目验收监测表.pdf 472.9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