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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市中医院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更正公告

沈阳和平区 招标变更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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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略)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6-21 至 2024-0(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付博
(2024年(略)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略)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货物需求中技术参数做出部分调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略)3时30分。
其他(略),投标人须按最新发出的更正公告及更正文件为准进行响应投标。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略),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
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
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递交采用**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U盘)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需在投(略)(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略)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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