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 中共**省(略) 人民银行**省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2024-07-04 16:(略)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营业管理部,各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省财政厅 中共**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人民银行**省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略)
**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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