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略)
企业基本信息
**市逸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略)MA1YXLC03F | 建设单位法人:曹向兵 |
戴永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略) |
(略)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8万吨(略) | 项目代码:|
(略)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略)动轴承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洪泽县 (略) |
经度:118.90441 纬度: 33.31867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洪泽(略)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6 |
淮洪环表复〔(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略)MA1YXLC03F001P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000 |
93 | 运营单位名称:**市逸(略) |
(略)MA1YXLC03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逸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略)MA1YXLC03F | 验收监测单位:**泓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略)MA1UTJ5M88 | 竣工时间:(略) |
(略) | |
(略)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略)com/gs/detail/2?id=40605VBIK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8万吨轴承零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8万吨轴承零配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购钢坯—下料—穿孔—酸洗—磷化—皂化—冷轧、冷拔—退火—矫直—(略)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钢坯(略)产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须按环评要求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再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现有项目的食堂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一并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本项(略)高排气筒(6#排气筒)达标排放;穿孔工段步进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企业现有21m高排气筒(7#排气筒)达标排放;酸洗工段产生的酸洗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碱吸收”处理后通过企业现有15m高排气筒(8#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本项目废(略):退火、穿孔、下料、冷轧、(略)5-2012)表3(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2、表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环评(略),确保厂界(略)(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限值。 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合理处置。按环评要求(略)。其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化(略)亚铁结晶物委外综合利用(处置);废油脂、餐厨垃圾委托专业机构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建设须符合《**省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苏政传发〔2021〕215号)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略))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依法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酸洗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皂化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酸洗清洗后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放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锌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项目退火工段退火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21m 高排气筒(6#排气筒) 排放;穿孔工段步进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21m 高排气筒(7#排气筒)排放;酸洗工段产生的酸洗废气,经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8#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下料粉尘、废酸回用酸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切割粉尘和机加工有机废气、未收集的酸洗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均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4中标准;无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级 新扩改建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略)3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略)2中标准。DA006、DA007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DA008排气筒排放的硫酸雾排放浓度均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3中标准;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的标准。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步进炉、穿孔机组、带锯床、退火炉、空气压缩机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1中3类区标准。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油脂、硫酸亚铁结晶物、废钢料、不合格品、废钢屑、酸洗废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吊带绳、磷化废液、磷化废渣、皂化废液、皂化废渣、废切削液、污泥、废矿物油泥、废矿物油、废包装桶。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油脂委托环卫清运;废钢料、废钢屑、不合格品外售给**市凤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硫酸亚铁结晶物委托**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桶由供应商(**保税区顺天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市茂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无法回用的部分委托**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吊带绳委托**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泥、废切削液委托**绿瑞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酸洗废液委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磷化废液、磷化废渣委托**市五洋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皂化废液、皂化废渣委托**市五洋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委托**市五洋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源头控制(略),对各生产装置区、储运工程区、公用工程区及辅助工程区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修编突发(略),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 本项目建成后,全公司以厂界为起点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其中废气排气筒须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分别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按环评要求,制定并(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经做好防渗、防漏措施。 已建设相应防范事故风险设施,配备了相应应急物资,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 以厂界为起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 本项目已按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本项目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方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1301 | 1.8547 | 0 | 0 | 1.13 | 1.13 | |
0 | 1.77 | 6.89 | 0 | 0 | 1.77 | 1.77 | |
0 | 0.14 | 0.595 | 0 | 0 | 0.14 | 0.14 | |
0 | 0.02 | 0.08 | 0 | 0 | 0.02 | 0.02 | |
0 | 0.313 | 1.064 | 0 | 0 | 0.313 | 0.313 | |
0 | 0.915 | 4.83 | 0 | 0 | 0.915 | 0.915 | |
0 | 0.0071 | 0.0226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002 | 0.0241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052 | 0.158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09 | 0.049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9 | 0.348 | 0 | 0 | 0.059 | 0.059 | / |
0 | 0.877 | 2.6 | 0 | 0 | 0.877 | 0.877 | / |
0 | 0.0589 | 0.348 | 0 | 0 | 0.059 | 0.05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78 | 0.081 | 0 | 0 | 0.058 | 0.05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内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酸洗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皂化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酸洗清洗后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放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锌的排放浓(略)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碱吸收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略)《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 | 项目退火工段退火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21m 高排气筒(6#排气筒) 排放;穿孔工段步进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21m 高排气筒(7#排气筒)排放;酸洗工段产生的酸洗废气,经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8#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下料粉尘、废酸回用酸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切割粉尘和机加工有机废气、未收集的酸洗废气,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均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4中标准;无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级 新扩改建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略)3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略)2中标准。DA006、DA007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DA008排气筒排放的硫酸雾排放浓度均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3中标准;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的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步进炉、穿孔机组、带锯床、退火炉、空气压缩机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1中3类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合理处置。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其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化废液、皂化废液、酸洗废液、磷化废渣、皂化废渣、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泥、废水处理污泥、酸泥、废原料桶、废切屑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吊带绳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不合格品、废钢料、废钢屑、硫酸亚铁结晶物委外综合利用(处置);废油脂、餐厨垃圾委托专业机构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关要求;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建设须符合《**省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苏政传发〔(略)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略)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依法安全处置。 |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油脂、硫酸亚铁结晶物、废钢料、不合格品、废钢屑、酸洗废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吊带绳、磷化废液、磷化废渣、皂化废液、皂化废渣、废切削液、污泥、废矿物油泥、废矿物油、废包装桶。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油脂委托环卫清运;废钢料、废钢屑、不合格品外售给**市凤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硫酸亚铁结晶物委托**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桶由供应商(**保税区顺天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市茂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无法回用的部分委托**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吊带绳委托**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泥、废切削液委托**绿瑞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酸洗废液委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磷化废液、磷化废渣委托**市五洋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皂化废液、皂化废渣委托**市五洋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略)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略)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略)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略),或者环境保护设(略)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略),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略)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略)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略)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