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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丙赛地热水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云南德宏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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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丙赛地热水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交易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等规定,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挂牌出让梁河县丙赛地热水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梁河县****

矿区面积:0.0792平方千米。

开采矿种:地热。

开采标高:1180米—1000米

坐标范围如下:

拐点编号

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米)

Y(米)

矿1

****.36

****.12

矿2

****.36

****.72

矿3

****.82

****.65

矿4

****.89

****.35

矿5

****.48

****.19

矿6

****.26

****.17

矿7

****.33

****.10

矿8

****.52

****.64

矿9

****.64

****.08

资源储量:截止****,矿区范围内探明的保有资源量(地热流体可开采量)23.30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10年。

挂牌起始价:2.38万元。

竞买保证金:0.5万元。

加价幅度:0.1万元。

二、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

(一)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报名及竞价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时所需资料。凡有意参加报价的竞买人,请于****8时30分至****17时30分,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竞买人须按照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二)竞价文件的获取。请竞买人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价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竞价文件的唯一方式)。

(三)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凡有意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及竞价。自然人办理CA数字证书不收取费用。

2.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按照流程自行办理。

3.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

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办理证书地址:芒市****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

(一)截止时间。****17时30分。

(二)交纳形式。须从竞买人本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宏州****

户名: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

行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

注意: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价活动。

五、竞价时间、报价方式

(一)竞买人须在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于****8时30分至****9时内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进行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竞价活动自动转为限时竞价。

(二)本次电子竞价活动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三)竞买人须提前准备好电子竞价的有关软硬件环境,并在竞价时注意多刷新页面及时更新数据。

六、公告发布的媒体

(一)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点击登录查看在有关网站同步发布公告。

(二)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收取佣金

八、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挂牌结束后,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付清采矿权出让价款(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完善有关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后,根据采矿权申请登记的有关规定,向点击登录查看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一次性缴清。

(四)其他费用。

本次采矿权出让成交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前期编制《云南省梁河县丙赛地热水资源勘查评价报告》《云南省梁河县丙赛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其它各项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时需提交的各种资料编制及其它所须缴纳的费用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的费用。该宗采矿权地热水资源勘查评价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费用共计人民币378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元整),竞得人需在取得《成交确认书》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全额支付编制单位。

(五)如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六)竞得人须在竞得该宗采矿权后1年内办理完善有关手续并开采加工。

九、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现行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矿区****

(二)矿产资源开采存在不可预测因素,有一定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应谨慎投资。出让人对采矿权所作的描述、评价、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任何担保。

(三)竞买人应全面、仔细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接受。

(四)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得人应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和承担有关费用。

(五)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本方案所列条件、约定等事项,应提前实地熟悉矿区周边的现状,矿区四邻是否有满足矿山生产规模和矿产品输出的运输通道,自行评估可能造成日后无法正常采矿或运输的风险。

(六)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前置审批要件,如产能核定、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法规政策的特殊要求,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七)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生产、加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作业,安全生产,保护矿山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节约利用土地,如擅自改变开发利用方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时和在矿山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的用地、安全、环保、水土保持、林地使用、道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矿山安全等有关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竞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提交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出让方有权终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

(九)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矿区****

(十)违约责任。逾期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上缴国库,3年内不得参与德宏州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活动,点击登录查看对该采矿权进行重新出让。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是相应矿区的采矿权,因企业自身无法进行开采的,责任及风险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因国家、省、州及县级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其它未尽事宜及采矿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祥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五)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考察矿山环境等情况。其他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项目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点击登录查看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

实施机构: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

十二、监督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

综合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竞 买 须 知

凡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

一、本次梁河县丙赛地热水采矿权的出让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挂牌出让活动由德宏州****

二、本次挂牌出让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竞买人进行竞价前应事先准备好电子竞价的有关软硬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如: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买人无法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标的物品质说明

凡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务必到实地仔细察看标的情况,出让人仅对标的物的现状负责,不承担任何瑕疵的担保责任。本场挂牌出让活动的标的均以现状进行交易,标的移交时均按照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并愿承担有关责任。

四、报名及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一)挂牌出让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以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在网上获取竞价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电子竞价文件的唯一方式),具体包括: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

(二)提交报名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并上传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竞买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申请材料是指原件扫描件。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

(二)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考察矿山环境等情况。

六、挂牌出让程序

(一)公布竞价信息

1.标的物有关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信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挂牌公布。

2.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另行通知,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初审,点击登录查看进行终审,并在电子系统对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上传的申请材料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保证金

1.竞买人在收到《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并自行绑定,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绑定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不得参与竞价,请按照要求将保证金汇达指定账户,并上传进账单。

2.保证金未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买人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不得进行竞价。

3.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待竞得人移交标的物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请竞买人自行查收。

(四)竞价

1.竞价地点:网上竞价。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CA)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进行网上报价。

2.报价方式:动态报价(包含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3.竞价时间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

(1)自由竞价时间为****8时30分至****9时止。自由竞价期时间截止****9时,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

(2)限时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挂牌活动自动转为限时竞价。竞买人现场观摩时参与限时竞价,自由竞价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照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

(五)报价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次电子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倍数。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六)《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挂牌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代理机构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应当赔偿重新开展挂牌活动竞得标的物的差价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成交价款的缴纳

竞得人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将成交价款交入税务部门账户进行结算。

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人不负有向竞得人催款的义务。竞得人如不按期付清成交价款等有关费用的,须承担有关违约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再行公开处置。标的再行公开处置的,再次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补足差额。

(八)出让结果公示

出让人将在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在相应的媒体上公示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交易行为中止

(一)公示公开期间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交易主体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矿业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矿业权交易行为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矿业权交易。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交易行为终止

(一)出让人提出终止交易的;

(二)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矿业权交易的;

(三)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挂牌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影响交易公正性的;

(五)竞买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二)竞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有关费用的;

(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四)向主管部门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其他

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价文件。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竞买人对竞价文件无异议,竞买人一旦报价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点击登录查看、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挂牌出让文件负有解释权。

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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