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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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5**(略)(一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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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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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0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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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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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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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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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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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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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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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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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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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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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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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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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5**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一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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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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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略)-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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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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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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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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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如下修改:1、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作如下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按不少于工程量清单预算(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为12434283元,工程量清单预算的2%为248686元 )的2%,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为不平衡报价按规定的金额修正,不作否决投标。安全生产费使用和支付按浙交【2020】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ZJSP17-2020-0007)、浙交(2021)12 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文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知的规定及浙交(2022)11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的指导意见》规定办理(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办理)。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作如下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覆盖第三者责任险)按浙交〔2022〕116 号文执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至第8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1‰,其中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按2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若保险单费用超出投标报价相应的保险费,则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3、补充图纸,见附件“交通安全设施图纸”。上述内容作为《G235**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一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段编号:YW20240621006-S001)的补充内容,如同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表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招 标 人:(略)招标代理:(略)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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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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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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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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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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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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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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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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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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