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福宁1#蓄水池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夏银川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4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永宁县****
发布日期:**** 10:30

永宁县****

你单位《永宁县****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闽宁镇福宁村现状蓄水池建成年限较长,设计规模较小,供水高峰期已无法满足正常灌溉需求,为完善闽宁镇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水源灌溉条件,解决灌水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原则同意实施永宁县****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18.76亩,主要新建2.5万m3蓄水池1座,0.13万m3沉砂池1座,与现状蓄水池合并;新建节制闸(1.5*1.5m)1座,引水口1座,铺设U80引水渠20m,原蓄水池清淤、闽宁杨水渠清淤150m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7.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08.72万元,临时工程费2.09万元,独立费用20.45万元,预备费4.6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7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83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76.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2023年闽宁协作结余资金。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点击登录查看

****

永审服(批)发〔2024〕77号 永宁县****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