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旗山校区学生公寓E1部分宿舍空气能热泵热水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其他:1.5热泵中央热水系统使用的水电费由供应商承担,按月支付给采购人,由采购人代收后代缴给供水供电部门。用水用电(略),用电单价为每千瓦时人民币伍角叁分叁厘(¥0.533元/KwH),用水单价为每吨人民币贰元陆分(¥2.60元/吨);如遇水电价调整,以供应部门的物价文件为准结算水电费,同时采购(略)水供应单价相应调整,以审批结果为收费依据。 现更正为:1.5热泵中央热水系统使用的水电费由供应商承担,按月支付给采购人,由采购人代收后代缴给供水供电部门。用水用电单(略),用电单价为每千瓦时人民币伍角叁分叁厘(¥0.533元/KwH),用水单价为每吨人民币贰元陆角(¥2.60元/吨);如遇水电价调整,以供应部门的物价文件为准结算水电费,同时采购(略)热水供应单价相应调整,以审批结果为收费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作为(略)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对各潜在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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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 址:**市**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