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HAPH-C(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规划成果应满足国家部省最新文件政策规范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应协助地方文物管理部门推动国家考古遗(略)
2、项目负责人须参与关键节点工作如:现场勘察并收集相关资料,向县领导及县规委会现场汇报,向省、市、县主管部门现场汇报等,缺席一次的扣除成交价的5%,缺席两次以上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采购人(略),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有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4、为提升项(略),采购内容增加运营策划方案,成交供应商须聘请专业运营策划团队(自有运营策划团队的可以自行完成)编制运营策划方案。
5、删除评审(略)(不含展示利用和环境整治设计项目)”的内容;企业资质部分修改为:“供应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得4分;且业务范围中“保护规划”、“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每包含一类得3分,最高得6分;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略),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10分”;“项目负责人具备文博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且具备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同时具备文博专业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项目组成员中每具备文博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且具备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证书”修改为“项目组成员中具备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证书,同时具备文博专业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项目组成员中每具备文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且具备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证书”修改为“项目组成员中每同时具备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报名时间延至2024年7月11日,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至2024年7月12日9:(略)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略),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略)
(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