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略)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略)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邹为斌
传真:(略) Email:TZ(略)@163.com
通讯地址:**市长安中路19号(13-1)(**市政(略))
邮编:(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批复)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输电线路铁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泰环审(**)〔2024〕0(略).pdf |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