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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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淄博鹏润建安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山东志合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双杨镇双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
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双杨镇双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 工程地点: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社区。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310-37****-173645。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4.1公顷。主要建设工程项目为沉陷区回填治理,拟
建应急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 375平方米,工会之家建筑面积约 375平方米,城镇书房建筑面积约 420
平方米,五人制足球场 1处,太极广场 1处,门球场 4个,篮球场 1处,健身广场 2处,儿童游乐设
施 1 处,健身步道 1100 米,同时整修绿化约 10000 平方米,硬化地面约 3000 平方米,改建公厕 3
处,配套给排水、太阳能照明,充电桩、休闲凳、垃圾桶等设施。
6. 工程承包范围:负责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 设计部分:
包含建设项目范围内设计及审查、施工、验收阶段的技术服务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且须达到国
家地方规范及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深度并提报审核。
设计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全部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因变更等引起的二次设计、设计跟踪服
务、工程竣工验收、技术协助及其他类似服务等,并满足本项目招标及施工要求。
6.2 施工部分(建安工程):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
(2)设备安装工程。
(3)专业工程。
(4)园区道路、路口接驳、室外排水、景观、园林绿化等工程。
(5)白蚁防治施工。
(6)发包人及监理人的临时办公场所及设施。
(7)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
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8)全力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
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纳劳动保证金手续、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
许可手续,除按规定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
人防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
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10)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的配合工作。
(11)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
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12)配合完成移交(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
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
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 06月 20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08月 1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
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确认为准。
三、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
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达到淄博市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
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
2.签约合同价:
暂定总价(含税):大写:陆佰柒拾贰万肆仟叁佰叁拾柒元贰角零分,小写:¥ ****.20元。
其中税金为人民币陆拾万零伍仟壹佰玖拾元叁角伍分(大写)(¥605190.35 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
币(大写)陆佰壹拾壹万玖仟壹佰肆拾陆元捌角伍分(¥****.85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
其中:
(1)设计费(含税)
设计费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适用税率: 9.0 %,税金为人民币
(大写)玖仟元整(¥9000.00 元);
注:本项目中标设计费总价固定不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以工程造价增减、设计周期长短、设
计内容及政策性原因而调整。
(2)建安工程费
建安工程费总值: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贰万肆仟叁佰叁拾柒元贰角零分(¥****.20元);
适用税率: 9.0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陆仟壹佰玖拾元叁角伍分(¥596190.35元);
建安工程费结算总值税前下浮率(%):(大写)陆佰陆拾贰万肆仟叁佰叁拾柒元贰角整
(****.20%)(经招标或考察认价的专业工程、材料设备及定价材料不参与下浮;定价的人工费
不参与下浮;同时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等不可竞争费不参与下浮);
注:建安工程费下浮率固定不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以工程造价增减、工程工期长短、工程内
容变更及政策性原因而调整。
(3)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须开具合法有效且税率为设计单位 6%,施工
单位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合同;
本合同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固定值,综合单价形式,工程量据实结算。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车宗健 职务:项目负责人 专业:建筑工程 级别:二级
注册编号:鲁 ****0201
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车宗健 职务: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周祎 职务:设计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合同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10)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
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归入到本条的第(10)项中。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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