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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辅助系统和数字恒流防爆粉尘采样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江门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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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业病防治所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辅助系统和数字恒流防爆粉尘采样器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M2024-ZFS010)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市职业病防治所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辅助系统和数字恒流防爆粉尘采样器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0万元,招标人为** 市职业病防治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职业病防治所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辅助系统和数字恒流防爆粉尘采样器采 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职业病防治所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辅助系统和数字恒流防爆粉尘采样器采 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本年度任意 1个月的财状况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 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7月 08日 09时 00分到 2024年 07月 12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7月 16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市**天河中路 198号 3幢 208)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07月 16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市**天河中路 198号 3幢 208)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分别是:包组一: 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辅助系统,最高限价为 30万 元;包组二:数字恒流防爆粉尘采样器,最高限价为 10万元。 本项目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 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两个包组):签订合同之日起 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 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市**天河中路 198号 3幢 208)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向 **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略)-000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不能在开标前缴纳购买磋商文件款(即人民币 150元),则被视同本项目报名手 续未完成,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供应商的上述操作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评审结果为 准。 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 7月 16日 09:00时至 09:30时(**时间)。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 7月 16日 09:30时(**时间)。 提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6.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包组一: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包组二:人民 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如供应商同时投两个包组的,则需递交两个包组的磋商保证 金的金额之和。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磋商保证金 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磋商保证金的相关开户行、户名和账号为: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户 名:**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略)-000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职业病防治所 地 址:**市**一路 2号之一 联 系 人:尹小姐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市**天河中路 198号 3幢 208 联 系 人: 赵嘉琪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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