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宁区东吉湖小学等校教学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调整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第四项(一)技术要求1.产品技术指标:序号15智能交互平板1(不含OPS)非实质性要求、序号16智能交互平板2(不含OPS)非实质性要求、序号17智能交互平板3(不含OPS)非实质性要求、序号21便携式计算机★实质性要求中13、显卡性能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舒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江宁区东吉湖小学等校教学设备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