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全自动荧光生
物显微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2024-SPH-37)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泰安市,市辖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全自动荧光生物显
微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万元,招
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全自动荧光生
物显微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全自动荧光生
山东水
物显微系统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全自动荧光生
物显微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除满足以上1-4项要求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许可。供应商为
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
理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许可(制造商)、医疗器械注册证、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
****@163.com,邮件中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
知代理机构。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购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供应
商须同时登录网站(https:****
击快速报名;若无账号,点击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8时30分
递交方式:
详见采购文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省专
开标时间:
****08时30分
开标地点:
详见采购文件
七、
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安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科。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
址:
泰安市龙潭路24号
联系人:
孙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
联系人:
武老师、王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武元河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专用章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