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点击登录查看作为该项目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购买服务计划
(一)购买主体:点击登录查看
(二)购买服务项目名称:2024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购买服务
(三)项目资金:公务出行租赁汽车服务按单次出行距离、用车类型、时间计费,由用车处室根据正式发票金额,按照局财务管理规定据实支付。
二、项目情况
为维持市商务局公务用车日常运转,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流程和局财务内控制度,通过比选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有资质汽车租赁公司,选定第三方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机构作为我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供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具备技术咨询、会计事务资质,能够出具评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承接方本着独立、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项目评审。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1年。
五、购买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
六、报名方式
参加单位请来电进行预报名确认(联系电话:****),在公示期内请将本单位简介(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业绩情况(项目证明等)、服务方案(实施计划等)、报价等资料以电子档形式发送到我局指定电子邮箱(****@163.com)。我局根据报名情况邀请单位参加现场比选。受邀单位将比选资料按照简介、业绩情况、服务方案、报价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以纸质方式密封后在比选会当天带到比选会场,报名单位最低数量为3家。
七、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自该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月8日—7月12日)。
八、召开比选会
公示期结束,根据有关单位服务方案在点击登录查看召开比选会,拟邀请局相关处室担任评委,邀请至少3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选现场陈述,邀请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现场评委围绕参选单位能力、服务方案及报价等因素,依照《比选方案评分细则》进行打分,确定评分最高的一家实施公司并现场公布结果,随后修改完善服务及实施方案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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