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资[2021]40号)要求,经我院****院长办公会、****医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我院荔湾院区便利店(住院楼一楼西侧,面积约44.05平方米)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方式,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进行招标。根据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该便利店的公开招租底价首年月租金为人民币12,290元/月,拟出租年限为3年,每年递增3%。
现对此次出租相关情况和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 ****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资料至医院总务科反映。反映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总务科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