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
补遗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招标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文件相关要求,将在开标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所有通过评审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注:招标文件关于公示时间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修改为:
招标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文件相关要求,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注:招标文件关于公示时间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二、本次补遗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不变。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文件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査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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