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照明节电改造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三原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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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 1.我司最终报价****元,并提交了澄清说明。我司在产品、质量、服务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因价格低被废标。我司对废标处理不予认可。 2.采购代理机构在回复中未对我司质疑关键问题作出回复,未对第一次招标与第二次招标的价格差作出实质性回复。 投诉请求:组织第三方询价单位进行市****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河南省财政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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