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合理利用优质医疗资源,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根据中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文件精神,经市****
公示期限:****至****。
上述收费项目从****起执行。
本单位医疗服务价格投诉电话:****,市医保局价格管理部门投诉电话:12345。医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注: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由患者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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