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心小学等学校运动场地及**县示范幼儿园等幼儿园活动场地塑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县**中心小学等学校运动场地及**县示范幼儿园等幼儿园活动场地塑化项目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 **省**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A座5层A区6397
成交金额:贰佰贰拾柒万伍仟肆佰叁拾玖元整((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贰拾柒万伍仟肆佰叁拾玖元整((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县**中心小学等学校运动场地及**县示范幼儿园等幼儿园活动场地塑化项目 施工范围:**县**中心小学等学校运动场地塑化、**县示范幼儿园等幼儿园活动场地塑化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18928.00元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旌阳镇西门外108号—2(高铁新区小学往西30米)、(略),联系电话:(略)、(略)。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略):
1、质疑应以书(略),书面质疑(略):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略)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略)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县旌阳镇西门外108号—2(高铁新区小学往西30米)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下载业绩.pdf
下载最终(略).pdf
下载主要标的信息.pdf
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下载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