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智慧服务综合体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2024-07-01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机动车智慧服务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1日-2024年07月12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略)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 机动车智慧服务综合体项目 |
环评报告书(表) |
(公示版)机动车智慧服务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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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略) |
建设单位 | **鹤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乾辰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