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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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恒化工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管理人的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根据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 03
破申 18 号民事裁定书,已立案审理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恒化工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
审理规程》之规定,本院决定公开招募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恒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
镇马道沟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35634。法定代表人:李
青山。该公司现有的房产、土地和机器设备均已借款抵押给贷款人,现
享有抵押权的贷款债权额本息已达 2500 万元以上。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注册地在
秦皇岛市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为二级及以
上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 3 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及其
他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相关
证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如发现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存在虚
假或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被列入黑名单。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在破产和清算案件工作中的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的工作团队成员名单及具体工作经历、执
业年限。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管理人工作方案。
四、选取方式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本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以竞选方式选
任管理人,如只有一家申报,在其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本院将直接
指定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下午 17 时。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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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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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二 0 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