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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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县田长制视频监控试点建设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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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 17:(略)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2024年度**县田长制视频监控试点建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略):
2024年度**县田长制视频监控试点建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20]78号文件要求:通信基站配套设施需由铁塔公司统筹建设,而本项目相关存量塔、房、电等通信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略)。
田长制农田视频监控试点项目至少需要25米以上的制高点位置(略)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1款情形,即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现拟采用单(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区东门南路666号国际金融中心B座4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