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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七里营镇易尚木器厂年产2万套家具改建项目

河南新乡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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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MA9GXUY65Q 建设单位法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河南省新乡市****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七里营镇东高村16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年产2万套家具改建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 七里营镇东高村168号
中心坐标: 经度:113.80064 纬度: 35.08076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审批文号: 新环表〔2024〕16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35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0 运营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MA9GXUY65Q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点击登录查看 验收监测单位: 河南析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MA44KA0B4B 竣工时间: ****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建 实际建设情况: 改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2万套家具 实际建设情况: 年产2万套家具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刨花板→开料→封边→修边→清洁→成品 实际建设情况: 刨花板→开料→封边→修边→清洁→成品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气:封边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治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噪声:厂房密闭、距离衰减;固废: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实际建设情况: 废气:封边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治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噪声:厂房密闭、距离衰减;固废: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 0 0 0 0 0
COD(吨/年) 0 0 0 0 0 0 0
氨氮(吨/年) 0 0 0 0 0 0 0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 0 0 0 0 0 /
氮氧化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颗粒物(吨/年) 0.0792 0 0 0 0 0.0792 0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096 0.0192 0 0 0.0096 0.0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催化燃烧设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项目封边工序设定固定工位,封边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一同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为3.05-3.88mg/m3,排放速率0.00415-0.00566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满足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中非甲烷总烃不高于20mg/m3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为1.19-1.48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最高点4.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家具制造业非甲烷总烃工业企业表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2mg/m3,生产车间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4.0mg/m3的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车间密闭,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 项目主要高噪声源为封边机、风机等,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项目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密闭隔音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厂界不具备监测条件,东厂界处噪声昼间为55.6-56.3dB(A),南厂界处噪声昼间为56.4-56.6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按照《为此案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已新建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做到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已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0m2),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危废暂存间有专人管理,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现有工程废气主要为开料、排孔等板材加工过程中产生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经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企业在木材加工区安装 1 套中央除尘系统,生产过程中废气由设备自带收尘管收集后,经中央除尘系统管道通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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