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乐师院〔(略)和《**师范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乐师院〔(略)等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属(或归口)学院学术评议小组评议、聘任工作小组审核推荐。学校专业技术聘用工作组、一般管理及教辅、工勤岗位聘用工作组于(略)核、评审通过。经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将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一、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三级:(略)
2.专业技术五级:(略)
二、职员岗位
1.五级职员岗位:(略)
2.六级职员岗位:(略)
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口头或书面向纪委办反映,公示时间:(略)
纪委办电话:(略)
人事处电话:(略)
人事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