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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回龙镇塘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广东韶关 工程中标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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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略)
发证日期:(略)
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县交旅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县回龙镇塘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县回龙镇塘村小学内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5734.36㎡,框架四层,首层占地面积:273㎡,建筑面积:1369㎡。 合同价格 348.1478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市百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略) 张志床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段霞忠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胡应红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王珍莲 总监(略)
合同工期 2022-11-13 ~ 2023-11-08
状态 正常
备注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略)。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略),不办理(略),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略)。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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