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略),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略)神垕生态农场项目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址:(略)
建设内容:占地132.14亩,总投资32000万元,建设(略),设置蛋鸡舍9栋,年养殖120万羽蛋鸡,产蛋外售。设置蛋制品加工车间,加工蛋制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信箱:(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在设计方案、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略),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询公众意(略)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略)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略),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略)。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表可自行下载(https:/wwwmee.govcn/oggk2018/xxgk/ogk(略)t2018(略).html)。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