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上海电气山东半岛北N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向公众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电气山东半岛北N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风电场场址海域面积约116km2,装机容量为900MW,拟布置75台单机容量为12MW的WTG252-12000型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新建1座海上升压及换流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66kV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及换流站,升压后通过2根50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建设地点:项目用海位于山东半岛东北部海域,场址离岸最近距离约62km,水深约52~6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先生,****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当地目前主要环境方面问题和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认识、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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