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009-3独山子石化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标的3(电脑、仪器)项目
发布时间:**** 10:05:23
挂牌日期:****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2024)3009-3独山子石化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标的3(电脑、仪器)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挂牌价格 | 3.8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3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竞买人先在中拍平台报名登记,因标的物存放在出让方多个场地,地点比较分散,出让方不提供现场踏勘,但提供现有标的物明细表(见附件)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 2、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出让方无关。 3、买受人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视买受人完全违约,出让方有权以单方面通知买受人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竞买保证金不再返还。 4、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项目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收款人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大庆路支行 账 号: ******** 行 号: **** 5、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10%收取。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原路退至买受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