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展示的标的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实际转让面积的依据,实际面积需意向受让方自行勘验或了解。 1、本次转让标的为蒙(2024)呼和浩特市****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80053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未开发,受让方受让后须按照规划开发,请受让方充分关注权属转移登记相关风险。 2、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报名时须上传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项目勘验表》。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3、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园区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4、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转让方与中心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竞买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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