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靶标建设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靶标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某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建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靶标建设项目包括实体靶标和模拟靶标建设,共计14个(预估),建设地点为那曲市申扎县,建设地平均海拔5300米,计划工期50天,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
2.2本项项目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1646.9814万元,各投标单位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
2.3项目编号:****,XZZB-XZGK****。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施工单位负责牵头;联合体成员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人成员):
区外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
(2)须在投标前成功完成军队采购网管理系统注册。
4.其他要求
4.1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4.2(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三)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投标人为成立满三年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含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最终受益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9:30时至12:3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徽商宾馆3楼)持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或线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8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报名条件
1.持企业资质证书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或线上获取,线上获取方式参与项目的投标人请将本公告附件中“文件获取登记表”如实进行填写,并发至我公司邮箱(****@qq.com),我公司将通过对供应商文件获取登记表中记录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标文件发送失败,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被授权人须为报名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2.施工单位从2021年至今至少1个在藏1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设计单位从2021年至今至少1个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本单位缴纳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本单位缴纳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5.报名数量大于6家时随机抽取6家进入投标环节。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10 时 00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一)招标公告发布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除上述媒体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本项目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徽商宾馆3楼
联系方式:郝先生****(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郝先生****(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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