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在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自治区住建厅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更新和征集我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止。
二、更新和征集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装、检测等相关安全生产领域,长期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相关管理、研究的技术专家和技术管理人员。
三、专家库应用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参与相应专业类别的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咨询、培训、检查、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专家条件
(一)专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应用范围内相关工作。
2.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安全咨询、安全检测等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15年以上。
3.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学历和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4.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及决策能力,能清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精力充沛,能够胜任现场勘察、调研、检查等工作。
6.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二)专家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和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8年及以上。
3.从业年限在25年及以上的行业资深专家,从事相关工作25年及以上,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接受;已入库的取消专家资格
1.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处于受处分或处罚影响期的;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问题,受到约谈提醒谈话未满1年的;或5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2.5年内未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和理论研究等工作的(以相关成果签字为准)。
3.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务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予接受专家资格申报的情形。
五、专业分类
专家申报采取“1+2”模式,可在以下专业中选择不超过3个分类进行申报,其中主专业1个、次专业最多2个。专家库应用优先选择相应主专业的专家,在主专业专家不足的情况下,可选择相接近次专业的专家。
分类包括:(1)基坑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5)拆除工程;(6)暗挖工程;(7)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工程;(8)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水下作业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六、申报程序
(一)准备申报资料。采取“本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申请人准备以下资料(纸质盖章扫描)。
1.《阿拉善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需专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无需盖章,但需本人签字。
2.《申请承诺书》需专家本人签字。
3.安全生产专家最多勾选3个专业分类,其中1个为主专业、2个为次专业,超过分类数量的申请表自动作废。
4.申请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申报专业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近5年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理论研究相关工作证明等)扫描件。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资料申报。通过电子邮箱****@163.com提交申报资料(电子版、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上传),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三)审核发布专家库。盟住建局对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资料合格的人员纳入候选人名单,并通过“点击登录查看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盟住建局适时发布专家库人员名单。
(四)实施动态管理。入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本届任期暂定3年,到期后予以调整。工作中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清出专家库并予通报。
附件:1.阿拉善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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