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8:4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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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二-水利水电-施工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随州市随中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第 3 标段吴山水库东干渠及渠系建筑物整治(****003)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关于投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中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其他施工临时工程的取费标准的问题,按照水利部发布的水总[2014]429号文中规定执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按照1至4部分建安工作量之和*1.5%取费,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按照 1至4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之和*2.5%取费。 2、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文件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盖单位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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