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老城区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条款修改为以下内容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修改前) | 编列内容(修改后)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 元(其中,设计费****元,施工费**** 元)(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2021〕19号”的规定设定。) | ****.46元(其中,设计费381840元,施工费****.46元)(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2021〕19号”的规定设定。) |
10.2 | 其他 | / | 1.本项目中南河上海路提升改造工程已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本次招标不含该项设计费,项目实施过程中沿用原设计单位成果,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后续建设配合工作。 2.本项目中望江路及上、下河街提升改造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元(含儿童友好设施、健身器材),暂列金****元。 3.本项目中南河上海路提升改造工程暂列金98727.11元。 |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4(2)企业资质中的“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其资质认定以以上证书内描述为准”现修改为“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以及投标人本次投标需要参考的前期资料以本次补遗上传的为准。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9时30分”修改为“****9时30分”。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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