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略)。该澄清公告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略)。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略)。
采购公告中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4时30分;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略).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略)
**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