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澄清公告。该澄清(略),是采购文件的组(略),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略),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采购公告中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4时30分;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中相(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略)
**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