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公告
(略)受(略)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文件编号:(略)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略))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附件材料 |
1 |
(略) |
1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略).00 |
/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1竞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2投标人须在资金、人员、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身份证明。
2.4投标人及其负(略),拒绝其参与本采(略)(以截止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2.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采购活动(以截止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2.6本项(略)。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6月17日-6月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致电(略)到指定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致电(略)获取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10时00分,地点:(略)评标室。
发布媒体:(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采购人:(略)
采购人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