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空地协同”智能巡检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2024-06-18 10:(略) | |||||||||||||||||||||||||||||||||||||||||||||
(略)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相关采购程序,拟对(略)“空地协同”智能巡检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空地协同”智能巡检平台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具体情(略)。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略)9:00:00至(略)7:00:00 2、发售地点:(略)(高新校区)基建楼204 3、文件售价:(略)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地点:(略)(高新校区)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高新校区)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九、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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