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透水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1.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各项目实际施工需要,现对点击登录查看施工所需的物资组织集中招标采购。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格尔木海绵城市项目全称格尔木市2023年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EPC标段一,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区内。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2 招标物资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TS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中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8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3%专用发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投标物资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使用且在限制期内;
(18)被纳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
(19)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至****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将以下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扫描打包(所有报名文件资料须统一命名XX公司XX包件号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或压缩包)上传至邮箱(****@163.com)进行审核:
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
④ 招标文件缴费凭证
上述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仅供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海绵城市****
账 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电子邮箱:****@163.com
4.3通过铁建云采平台(https:****)首页“登陆”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具体金额见附表1。****下午17时30分前(若在此时间内未收到招标文件,请致电:****)。
4.5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属于2023-2024年度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层级合格供应商可免缴纳标书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50%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办理银行保函);属于2023-2024年度公司层级优秀供应商或战略合作供应商可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除获得公司层级的合格、优秀供应商外近两年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存在未支付款项的供应单位提供业务往来证明或未支付款项相关证明资料(供应项目出具的欠款说明)作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具体可减免的投标单位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组织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包件号:TSHNT-01包件包件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上午9时00分。
5.2 投标单位应及时购买平台所使用的CA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并维护报价。
5.3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报名及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铁建云采官方客服,也可拨打官方电话:400-6296-888
6.开标
6.1 时间:TSHNT-01包件包件开标时间为****上午9时00分。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供应商供方子门户(https:****)进行解密投标文件,并查看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铁建云采(https:****/homeIndex)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联系人:王 鹏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 叶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子瑜 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保证金退还) 联系电话:****
开票登记信息扫二维码填写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TSHNT-01 | 透水混凝土 | C20 | m3 | 15229.67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市2023 年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 800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