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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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第一标段至施工第八标段
(第2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布第2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项目补遗如下:
1. 原公告、文件中计划工期:****-****,共13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施工第一标段至施工第八标段计划工期:****-****,共9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原公告、文件中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现变更为: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3.原公告、文件中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开标时间为****09时00分。
现变更为: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开标时间为****09时00分。
4.原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9时00分,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9时00分,
监督部门:五常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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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执行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哈尔滨分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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