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已报荔湾区教育装备和校产中心、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审核批准,学校依据《关于明确荔湾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及固定资产可更新年限标准的通知(荔教办〔2023〕155号)》通知要求,对废旧资产进行处置,现邀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单位,于****上午9:00-12:00携带公司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到学校现场察看,并****下午5:00前向学校提交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报价、无价值废品垃圾清运处置承诺函,有关材料请密封盖章提交至学校高中部(中山八路石路基1号)保安室,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受理。
学校选定有资质、信誉好、报价高的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同时,废品清运前,必须一次性向学校缴清废旧物资回收残值款项,学校财务室收款后,将残值收入上缴区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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