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台州黄岩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原灰)外运处置(二) | ||
招 标 人 | 联系方式 | **** **** | |
招标代理 | 联系方式 | **** | |
公示时间 | ****至**** | ||
意见建议 反馈渠道 | 1、反馈意见请发送到****@qq.com。 2、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或规范。未提供的,可能不予采纳。3、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可能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 | ||
相关说明 详见:浙江国链门户网站http://www.glztb.cn/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