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略)中“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环办执法〔(略)中“移动执法终端1台/人”等精神,为加强我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2024年**市本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移动执法终端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55套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项目,每套通信服务费106元/月(每月不少于国内流量60G、通话1000分钟、短信200条),租期24个月(2024年7月(略))。
(二)交货时间:(略)
本次采购采(略),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一)报名方式、地点:报名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314室)。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0:00。
(三)询价(略):2024年6月21日9时0分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楼会议室(**市生态环境局317室)开始询价。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略)),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报价函;
(二)能证明公司整体资质的相关材料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能证明公司业绩的相关材料及公司2014年以来相关移动执法终端服务的业绩材料;
(四)本次项目服务方案;
(五)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报价文(略),需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是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七、评选标准
一、评审原则
(一)评委组成:本次询价采(略),成员人数为(略)。
(二)评审依据:评委将以询(略),对报价文件是否满足资质要求、商务条款等要求进行审核。
二、评审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略)。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评审内容及分值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方式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 |
客观评判 |
20分 |
每套每月通信服务费不超过预算的,得20分,反之得分为0分。 |
2 |
服务部分 |
客观 |
40分 |
由审计监察部门对各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编号,评委对服务里流量、通话时间、短信条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投票,每名评委单独投1票,最终根据投票结果定档,并列名次均可按当前档次加分。 一档(0分):(略) 二档(20分):(略) 三档(25分):(略) 四档((略)分):(略) 五档(35分):(略) 六档(40分):每月流量增加5G以上的基础上,通话时间及短信条数均有所增加的。 |
4 |
服务方案 |
主观 |
40分 |
评审代表各自对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曾**过信誉厂家可以加分10分至20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0分。 |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先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八、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黎津 联系电话:(略)。